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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網路上很流行「再見吧∼可魯」的成語接龍,例如「再見吧∼耶魯」、「再見吧∼阿魯」、「再見吧∼秘魯」、「再見吧∼白菜魯」等,其中我最喜歡的是「再見吧∼咕魯」。
在我的眼裡,咕魯是「魔戒三部曲」中最關鍵的人物,我甚至還認為魔戒第三集不應該叫做「王者再臨」、應該叫做「再見吧∼咕魯」或許還比較貼切!
咕魯忍辱負重,受盡煎熬,一路苦來、始終如一,而且還在最後一刻戰勝了失控、犯賤的佛羅多,拯救了全世界。如果咕魯長得好看一點,而且還有FANS,加上佛羅多也跟著一起墬入末日火山的熔岩中,那麼以咕魯的遭遇與功蹟,咕魯其實是很有可能成為創立某宗教的救世主。但是魔戒的作者托爾金可不是這麼想的,理論上咕魯雖然為世界立了大功,但他畢竟不是主角的料。
這使我想到最近在台灣舉辦的世界盃五人制足球賽,儘管名稱上有「世界盃」這看似神聖的光環,但它畢竟只是個足球世界的配角。
五人制足球賽是1930年烏拉圭在舉辦世界盃足球賽期間無意中發明的一種運動,就是因為下雨,使得烏拉圭的球員沒有地方練習,所以才會被迫闖入室內籃球場裡踢足球、進而創造了這個名正、而言不順的五人制足球賽。
五人制足球賽的場地比正牌的十一人制足球賽小二點五倍,比賽時間也少了五十分鐘,球員更是整整少了六位,而且也少了很多諸如「越位」之類的正式比賽規則。
雖然推廣五人制足球的人士說,這是一個讓大家更容易親近足球、娛樂性極高的運動,而且很多足球巨星(如羅納多、費戈)據說都玩過五人制足球賽,但是沒辦法!我就是死腦筋,無論多少人死命鼓吹我去接受五人制足球賽,在我的眼裡,五人制足球賽始終稱不上是足球。
如果以同樣的邏輯來看,在全世界刮起一陣旋風的街頭籃球(MIX TAPE)與正式籃球的關係也是如此。街頭籃球賽雖然使用的場地跟正式籃球賽是一樣的,但是它沒有犯規的限制(就算你把對手踢到場外,也不算犯規),而且球員也可以跑出場外(球員打球打到一半肚子痛,甚至還可以把球帶去上廁所)。最妙的是:在正式的街頭籃球,跟著球員跑的人並不是裁判,而是戴著麥克風的籃球賽主持人。所以街頭籃球在我眼中,與正式籃球也不一樣,而且是非常的不一樣。
如果以「五人制足球賽」的邏輯來套在籃球比賽上,我倒覺得與其調整比賽規則、還不如改變場地。或許我們可以用那種可以一手掌握的七號籃球,配上降低六十公分的籃框,以及縮減五公尺的球場長度(相當於小學校園的籃球場),這樣平庸如我輩也可以享受跟喬丹一樣飛天遁地的快感,這種「五人制」籃球賽才是我心目中值得推廣的運動。
棒球也是如此。壘球就是讓一群沒辦法把棒球打好的人參與的運動。光看到那顆跟鴕鳥蛋差不多大的球以及笨拙無比的投球動作,你就會有矮人一截的淒涼感。
我覺得,五人制足球賽、街頭籃球賽,或是鴕鳥壘球賽,都應該算是一種全新的運動。我沒有辦法接受它們可以代表足球、籃球跟棒球。
或許我的腦筋跟孔老夫子一樣地死板,一樣地「惡紫之奪朱,惡鄭聲之亂雅樂」。孔子為什麼會如此討厭紫色呢?就是因為紫色有點像紅色,也有點像藍色!
在孔子的心目中,紅色就是紅色,藍色就是藍色,可魯就是可魯,絕對不是咕魯。我相信,孔子並不太想要收看五人制足球賽的轉播,他會想要直接挑戰NBA,而不是在街頭籃球賽上逞英雄。至於鴕鳥蛋壘球,孔子可能更是不屑一顧。
《本文為閻驊的一千零一Yeah專欄第297集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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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篇文章是本人寫作史上唯一口述的文章,因為我請了我筆記型電腦喝咖啡(就是熱咖啡翻倒在電腦上)所以……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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